employee 是什麼意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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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employee」是英文單字,意思為「受僱者/雇員」。指在公司、機構或個人雇主那裡以受僱關係提供勞務並領取報酬的人。通常具備下列特徵:雇主與受僱者之間存在雇傭契約或工作安排、受僱者須遵守雇主的工作指示與工作時間、並享有對應的薪資與福利(如勞健保、休假等)以及受勞動法規保障。
詞性:名詞(指人)。
實務差異說明:
- 「受僱者/雇員」著重雇主與員工之間的法律或契約關係。
- 「工作者」範圍較廣,可以包含受僱、臨時工、自由業者或自營業者,通常強調“從事工作的身分”而非法律關係。
- 「員工/職員」多用來指組織內的一群人,語氣較中性、日常;「人員」偏正式或集合名詞,用於人力管理或公告時。
常見分類(中文說法):全職雇員、兼職雇員、正式員工、約聘人員等。
例句:
1. 他是公司的受僱者,每月領取薪水並依法參加勞健保。
2. 她以約聘人員身分在學校工作,合約到期後再決定是否續聘。
學習小提醒:詢問或談論工作合約、薪資、上下班時間與保險等時,通常會用到「受僱者/雇員」這個詞,並常與「雇主」一詞成對出現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