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rget 是什麼意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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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forget」是英文的動詞,基本意思是「忘記、遺忘」或「未能記得(去做某事)」。
常見用法與說明:
1) 忘記某事/某人:表示記憶中缺漏或記不得。例如:我忘了帶鑰匙(因此無法開門)。
2) 忘記去做某件事:表示本應做但沒有做到(屬於沒有發生的動作)。例如:我忘了交作業(=沒有交)。
3) 忘記曾經做過某事:表示記不起是否已經做過某件事(屬於記憶模糊)。例如:我忘記有沒有關燈(=記不得是否已經關過)。
4) 片語用法:忘記+某事/某人、忘掉(讓某事從腦中消失)、別再想(口語上表示不在乎或不繼續追究)。例如:算了、別提了(相當於口語的「forget it」)。
相關詞與對比:
- 同義詞:忘卻、遺忘。
- 反義詞:記得、記住。
- 衍生字:forgetful(健忘的)、forgetfulness(健忘、遺忘)。
學習建議與小技巧:
- 想避免忘記重要事,可用提醒(鬧鐘、備忘錄)、重複練習或把事寫下來。
- 注意「忘記沒有做」和「忘記曾做過」的差別,練習用中文描述兩種情況有助於理解。
總結:簡單來說,forget 就是「忘記/遺忘」,但在句子裡要分辨是「沒做某事」還是「記不得是否做過」——根據語境意思會不同。如果你想要更多例句(含中文練習題)或要我幫你把某句英文翻成中文並說明用法,歡迎告訴我你想練習的句子!


